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据《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做好申报工作。2019年认定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已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申报指南》电子版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gyxxh.t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二、材料报送
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光盘(含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申请表,两张)报送至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宝信大厦26楼),申请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xp@teda.gov.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
联系人:宋秀平;联系方式:022-25201663
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