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21 09:56
来源: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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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职能

    一、负责为经开区内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和经开区内注册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派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进行质量评估检查,发放办案补贴。

    二、负责接待来访法律咨询工作。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的法律咨询。

    三、负责开展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各种纪念日及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法治文化、法治阵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网络、督办、政务公开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内控、人事劳资、后勤保障以及负责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

    二、业务科。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整体工作。组织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接待来访法律咨询工作。参与综治信访、信访与法律援助一体化。承担农民工欠薪等突发应急等工作。

    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71号

    办公时间

    窗口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办公时间 8: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刘洪

    联系方式

    022-6529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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